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外协维修合同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二、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车辆委托给乙方维修,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维修合格车辆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本协议应用范围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维修单(见第三条)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维修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委托维修单 一、在每次维修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维修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二、委托维修单的主要内容为维修的车辆牌照、车型、维修内容、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维修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