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玉树州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玉树灾后重建项目工程的质量管理,切实做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根据玉树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玉树灾后重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条 凡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灾后重建工程,都必须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并按规定时限办理项目竣工备案手续。第四条 竣工验收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灾害评价报告、环评报告、初步设计、规划“一书两证”、施工图、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等文件。第二章 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第五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建设项目均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一)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工程内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二) 环评专项验收已通过;(三) 规划专项验收已通过;(四) 节能专项验收已通过;(五) 消防专项验收已通过;(六) 防雷专项验收已通过;(七) 电梯专项验收已通过;(八) 钢结构专项验收已通过;(九) 幕墙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