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 设 单 位 :曲 阜 市 欣 艺 画 框 木 业 有 限 公 司法 人 代 表 : 王 冰编 制 单 位 : 山 东 中 质 华 检 测 试 检 验 有 限 公 司法 人 代 表 : 朱 新 宁项 目 负 责 人 : 仲 光 凤建 设 单 位 : 曲 阜 市 欣 艺 画 框 木 业 有 限 公 司电 话 : 4420820邮 编 : 273100地 址 : 曲 阜 市 经 济 开 发 区编 制 单 位 : 山 东 中 质 华 检 测 试 检 验 有 限 公 司电 话 : 400-138-7776 0537-3159970传 真 : 0537-3159985邮 编 : 272000地 址 :
2、 山 东 省 济 宁 市 高 新 区 洸 河 路 16 号 鲁 南 质 检 中 心院 内11、验收项目概况曲阜市欣艺画框木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画框、镜框及工艺品,该企业投资50万元建设工艺品制作项目,并于2006年8月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06年9月1日曲阜市对其进行了批复(见附件)。该项目2008年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等基本建设完成,运行状况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要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受曲阜市欣艺画框木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该公司的实际情况,在现场勘察和综合分析评价监测结果的基础上编
3、制了本报告。2、验收依据2.1 国务院令(2017)年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2.2 国环规环评201714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11施行)。2.3 原国家环保局环发200038 号关于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4 鲁环函2011417 号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通知(2011.6)。2.5 工艺品制作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06.08)。2.6 曲阜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工艺品制作项目的审批意见(2006.09.01)。2.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排放标准。2.8
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声功能区标准。2.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 )及修改单要求。3、工程建设情况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曲阜经济开发区,其东、南两侧均为开发区规划道路,北靠327国道,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便利,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1。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000m 2,主要分成南北两个生产区,北边区域主要2进行工艺品的装订、喷漆、包装等工序,南边区域主要进行木条加工、印花等,生产车间与工作区分开布置。该项目平面布置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布置,功能分区明确,交通顺畅,布置紧凑,管线短捷。具
5、体平面布置见附图2。3.2 建设内容3.2.1 产品方案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相框、镜框 18.9 万件,生产工艺品 1 万件。表3-1 本项目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1 相框、镜框 万件 18.92 工艺品 万件 13.2.2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如下表3-3表3-2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 设备名称 功率 数量 单位1 裁角机 1.5KW 2 台2 钉角机 0.75KW 2 台3 轧花机 0.75KW 1 台4 和面机 4KW 1 台5 台锯 0.75KW 1 台6 水帘机组 3KW 3 套7 光氧机组 60KW 1 套8 喷淋塔 2.2KW 1 台9 风筒电机 30KW
6、1 台10 空压机 22KW 2 台11 雕刻机 4.5KW 1 台3.3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表3-3 项目主要原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 名称 年需用量31 半成品线条 45360m/a2 平面镜 7657.2m2/a3 油漆 2.05 吨/a3.4 水源及水平衡3.4.1 给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调配涂料和喷漆间水浴洗漆循环用水,约 6.0m3/d,合 1800m3/a;生产过程中的补充水水量约为 0.083m3/d,每两个月补充一次,合 0.498m3/a。本项目生活废水主要来源于厕所冲洗水等,厂内现有职工为 26 人,每人每天按 50L 计算,其废水量为 1.3m3/d,合 390
7、m3/a。3.4.2 排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喷漆间水浴洗漆废水,水浴洗漆废水采取浮漆收集、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清理。 3.5 生产工艺工艺流程简述:图 3-1 工艺流程图及产污图半成品线条 贴花 喷漆装订成框 包装 切割废气噪声成品噪声4主要产污工序:1、水污染物产生工序生产中喷漆车间产生的水浴洗漆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2、大气污染物产生工序喷漆工序产生的苯系物、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3、固体废物产生工序切割、裁订工段产生的下脚料、木屑等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4、噪声污染产生的工序生产过程中台锯等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4、环境保护
8、设施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4.1.1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喷漆间水浴洗漆废水,水浴洗漆废水采取浮漆收集、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生活废水主要来源于厕所冲洗水等,生活污水成分比较简单,主要为 CODcr、BOD 5、SS、氨氮等。本项目职工产生的废水按用水量的 80%计算,共产生废水量 312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清理。 化粪池54.1.2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喷涂工序产生的油漆雾,该油漆雾主要为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该项目对有机废气采用水幕+喷淋塔 +光氧化催化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 15 米高烟筒排放。喷淋塔
9、光氧化催化4.1.3 噪声本项目主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的台锯、裁角机、雕刻机等工艺设备。各设备均布置在车间内,均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门窗采用隔声门窗、车间内墙使用吸音材料,设备定期维护,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4.1.4 固(液)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切割、裁订等工段产生的下脚料、木屑和厂区的生活垃圾。其中切割、裁订等工段产生的下脚料、木屑做为刨花板原料外售,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喷漆工艺所产生的油漆桶以及喷淋塔长期使用过程中产生沉淀等固体废物为危险固体废物,企业设置专门的收集危险废物的暂存处,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10、,相关协议详见附件。以上固体废物均不会在厂区长期存放。6危险废物暂存处4.2 其他环保设施4.2.1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4.2.1.1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该项目的基本无环境风险源,该项目车间内设置了通风设施,并设置了灭火器、消防指示牌、消防沙池、消防水池、应急池,为预防事故的发生,企业成立应急事故领导小组,并制定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同时对企业员工进行了相关的培训宣贯,保障事故发生时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小范围内。4.2.1.2 “三同时”落实情况曲阜市欣艺画框木业有限公司工艺品制作项目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投入一定资金,建设了环保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该工程的环保设施执行了“三同时”的规定。4.3 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区域最近的环境敏感目标为距该项目 50 米的石材工业园。5、审批部门审批决定5.1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经研究,同意曲阜市欣艺画框木业有限公司工艺品制作项目在拟定位置建设,本项目产生噪音的设备必须采取隔音或消音措施,确保噪声达标,严防噪声扰民,喷漆要在专门的喷漆房内进行,项目竣工后,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