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项目名称:液压件及精密铸件生产项目建设单位: 曲阜市正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8 年 9 月1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由 具 有 从 事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资质 的 单 位 编 制 。1. 项 目 名 称 指 项 目 立 项 时 批 复 的 名 称 , 不 超 过 30 个 字( 两 个 英 文 字 段 作 一 个 汉 字 ) 。2. 建 设 地 点 指 项 目 所 在 地 详 细 地 址 , 公 路 、 铁 路 应 写 起 止地 点 。3. 行
2、业 类 别 按 国 标 填 写 。4. 总 投 资 指 项 目 投 资 总 额 。5. 主 要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指 项 目 区 周 围 一 定 范 围 内 集 中 居 民 住宅 区 、 学 校 、 医 院 、 保 护 文 物 、 风 景 名 胜 区 、 水 源 地 和 生 态敏 感 点 等 , 应 尽 可 能 给 出 保 护 目 标 、 性 质 、 规 模 和 距 厂 界 距离 等 。6. 结 论 与 建 议 给 出 本 项 目 清 洁 生 产 、 达 标 排 放 和 总 量 控 制的 分 析 结 论 , 确 定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的 有 效 性 , 说 明 本 项 目 对 环境
3、 造 成 的 影 响 , 给 出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可 行 性 的 明 确 结 论 。 同 时提 出 减 少 环 境 影 响 的 其 他 建 议 。7. 预 审 意 见 由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填 写 答 复 意 见 , 无 主 管 部 门 项目 , 可 不 填 。8. 审 批 意 见 由 负 责 审 批 该 项 目 的 环 境 保 护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批复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液压件及精密铸件生产项目建设单位 曲阜市正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郭政 联系人 郭政通讯地址 曲阜市小雪街道南凫村(原明胶厂)联系电话 18254767676 传真 邮政编码 27310
4、0建设地点 曲阜市小雪街道南凫村(原明胶厂)立项审批部门 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0881-34-03-047317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484 机械零部件加工占地面积(平方米) 14652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 2000环保投资(万元) 3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5%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一、建设项目的由来曲阜市正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曲阜市小雪街道南凫村(原明胶厂),拟投资 2000 万元,租赁所在地现有闲置场地进行液压件及精密铸件生产项目建设,项目厂区占地面积14652m2,建筑面积 8200m2,
5、项目建成后年加工液压件及精密铸件各 1 万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 44 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 第 1 号),项目属于名录中“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中“69 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中“其他(仅组装的除外)”类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曲阜市正成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接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政策符合性2产业政策: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6、(2013 修正),本项目所用原材料及生产产品、设备选型、生产工艺均不在限制和淘汰类之列,属允许建设项目。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规划将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重要水源保护地区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二级保护区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曲阜市境内的生态保护红线区有九仙山、华山、碾盘石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04)、石门山-八步岭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
7、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05)、泗河曲阜段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06)、曲阜防山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JN-B2-02)、曲阜三孔世界文化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07)、九龙山、云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08)、黄连山、圣士山、尼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09)、曲阜市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1-04) 、泗水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JN-B4-13)。经查,本项目所在区域无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行业准入符合性:表 1 本项目与
8、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相关规定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符合一 建设条件和布局(一)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山东省无铸造业发展规划。 符合(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一类区)的铸造企业不予认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和原有铸造企业的各类污染物(大气、水、厂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标准的规定
9、。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区域内,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固废妥善处置。符合二 生产工艺(一) 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 本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较为先进。 符合(二) 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 本项目不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 符合三 生产装备3(一)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电阻炉、燃气炉等,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
10、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本项目配备了与生产能力匹配的熔炼炉,并配备了有效的除尘、除烟设备。 符合(二) 铸造用高炉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 本项目不涉及高炉。 不涉及(三) 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设备。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企业配备了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设备。 符合(四) 落砂及清理工序应配备相匹配的隔音降噪和通风除尘设备。 本项目落砂及清理工序配备了相匹配的隔音降噪和通风除尘设备。 符合(五)现有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 3t/h、不得采用无芯工频感应电
11、炉、0.25 吨及以上无磁扼的铝壳中频感应电炉、铸造用燃油加热炉。本项目采用铝壳中频感应电炉(含磁扼)。 符合四 企业规模(产能、产值)(一) 根据规定,山东省新建铸钢、铸铁企业最低生产规模:二类区为铸钢 8000t/a,铸铁 10000t/a。 本项目生产规模为 10000t/a。 符合五 产品质量(一)铸造企业应按照 GB/T19001-2008 标准(或ISO/TS16949 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有独立质量管理及监测部门,配有专职质量监测人员,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本项目配有专职质量监测人员,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 基本符合(二)铸件的外观质量(尺寸精度、表面粗糙度等)及铸件的内在
12、质量(成分、金相组织、性能 )应符合产品规定的技术要求。本项目产品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符合六 能源消耗(一) 企业应根据 GB/T15587-2008 建立能源管理系统。 本项目建立了能源管理系统。 符合(二) 企业吨铸铁的综合能耗0.44 吨标准煤;吨铸钢的综合能耗0.56 吨标准煤; 本项目单位产品的综合能耗为 0.12 吨标准煤; 符合七 环境保护(一) 粉尘、烟尘和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烟尘和其他废气的部位均应配置大气污染物收集及净化装置,废气排放应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3、GB13271-2001)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排放量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本项目在废气排放点设置了废气收集及处理装置,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符合(二) 废水根据排放流向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水零排放。 符合4(GB8978-1996)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三) 固废废弃物及危险废物企业废砂、废渣等固体废弃物应按照 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贮存和处置,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要求,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法规,设置规范的分类收集容器(罐、场)进行分类收集
14、,并交给有资质处置相关危险废物的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置。本项目设置了专门的固废暂存场所。 符合(四) 噪声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本项目厂界噪声不超标 符合(五) 环境管理企业应依据 GB/T24001-2004 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本项目备案后即开展 GB/T24001-2004 认证工作。 基本符合(六) 清洁生产支持和鼓励现有铸造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依法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本项目备案后即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基本符合因此,本项目符合“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的要求。由以上分析可知,本项目符
15、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环保政策,建设可行。三、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曲阜市小雪街道南凫村(原明胶厂)。项目所在厂区北侧为道路;厂区西侧、南侧均为田地;厂区东侧为树林。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项目厂区南侧 80m 的北凫新村。项目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1、附图 2。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工程组成详见下表。表 2 工程组成一览表序号 项目组成 建设内容一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2 座,建筑面积约 8000m2,用于产品生产及原料存放。 新建5二 辅助工程 办公室 1 座,建筑面积 200m2,用于行政办公。 新建供水 由当地供水网络提供。三 公用工程供电 由当地供电网络提供。
16、供热 项目生产过程用热采用电加热,无燃煤设施,冬季办公取暖采用电空调。污染物 处理措施废气治理 熔化烟尘、抛丸粉尘、砂处理粉尘经收集后再经各自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废水治理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噪声治理 购置低噪声设备,设备布置于生产车间内,安装设备减振垫、隔声门窗,经一定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四 环保工程固废处置废砂、布袋收尘等外运建材厂用作建筑原料;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铁件下脚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厂区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4、生产规模本项目具体设计生产规模见下表。表 3 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一览表序号 产品类别 单位 产量 备注1 液压件 件/年 10000 以销定产2 精密铸件 件/年 10000 以销定产3 合计 件/年 200005、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 40 人,年工作日 300 天,生产车间实行单班制,工作 8 小时。6、设备清单本项目所需生产设备见下表。表 4 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型号 备注1 1t 中频电炉 台 4 /2 钢丸生产线 条 2 /3 射芯机 台 10 /4 抛丸机 台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