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内控制度,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交易记录保存是有效防范洗钱风险的一项基础工作和重要手段。 第三条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遵守保密原则,对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信息妥善保管,非依法律规定,公司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泄露。 第四条 本办法中所有涉及核心业务系统、SAP系统和反洗钱报文系统的操作流程参见反洗钱系统操作手册。 第二章 客户身份识别和重新识别 第五条 客户身份识别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即在与客户进行保险交易的过程中,采取必要措施,了解客户、交易目的和交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