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石家庄弘驰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装饰装修的基本原则,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裱糊、涂装、卫浴设备等各项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及验收质量判定。本标准适用于已交付使用的新建住宅和使用中住宅二次装饰装修的验收,也适用与供需双方签定装饰装修合同中的质量依据。2、 基本原则2.1住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丽的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2.2装饰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装饰效果修整。2.3装饰应在业主的分户门以内住户面积范围进行,不得占用公用空间,不得因装饰影响比邻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2.4装饰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便器的位置,不得随意增设卫浴设施。2.5厨房装饰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