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小区物业自主管理方案一、 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 1、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 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时 间从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的能力的产权 人、产权人代表、产权共有人。 2、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 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是 9 名,其中主任 1 名和副主任 2 名。 3、业主大会应由过半数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业主参加,如因 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理出席。 4、为了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业 主代表组成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5、筹备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2)拟定业主委员会章程、管理公约、业主大会 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3)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举产生办法; 4)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5)按本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后,筹备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