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工匠师评价认定办法(共1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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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屏南县工匠师评价认定办法 为打造屏南“工匠师”品牌,选树“工匠师”典型,进一步用好、用活本土人才,使人才政策更接地气,鼓励“工匠师”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提高他们的身份认同感和社会责任感,根据宁德市乡土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宁委人才20175号)、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宁德市选拔引进市政建设管理人才操作细则和宁德市工匠师评价认定办法(宁建人20188号)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一、政策内容1.屏南县工匠师评价认定从2018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每次认定名额不超过10名。2.入选者每人奖励1万元,分两年平均发放。所需经费由县人才专项经费列支,并由屏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直接给予奖励。本办法中的奖励条款与我县有关政策产生重叠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3.入选者由县委组织部颁发屏南县乡土人才证,并可申报市特支人才计划,纳入人才管理,享受相应人才服务。二、认定对象和范围1.屏南户籍或定居在屏南县辖区内工作和创业的土木建筑工程类能工巧匠型的乡土人才,可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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