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山东分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方案一、目的规范山东分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分公司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合规、有序开展。二、范围2.1适用于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建设。2.2分公司所辖各发电场/站、项目部参照执行。三、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检查办法。3.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四、组织机构4.1分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统称“安委会”),是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4.1.1安委会主任由分公司行政一把手(总经理)担任。4.1.2安委会副主任由分公司安全管理分管副总经理担任。4.1.3安委会成员由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必要时,可吸纳分公司所辖各发电场/站负责人、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作为安委会成员。4.1.4分公司安委会下设常务办公室,常务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常务办公室秘书由安全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4.1.5分公司所辖各发电场/站作为分公司的车间级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再单独成立安委会,各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