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即16号文件对审理建设工程合同案件提出的新要求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朱树英律师2014年7月2013年12月11日,住建部颁布共27条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下称16号文件),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修订该办法由住建部标准定额司负责,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下称中价协)具体实施修改工作。作为中价协的常务理事兼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我也参与其中提出许多修改意见,并参加了多次专家论证会。新办法施行后,由原建设部于2001年11月5日颁发的共24条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下称107号文件)同时废止。新办法的文件名称取消了107号文件的“暂定”两字,保留了7条原有规定,修订了15条原有规定,合并了1条,删除了1条,其中的第5、8、14、16、26条为新增条款,因此,16号文件修订的和新增的共20条规定是我们学习和理解的重点条款。 16号文件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就体现在这些修订和新增的规定,主要有: 1、进一步规范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