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索赔单一、由我单位承建的永宁采油厂8#住宅楼工程,2006年9月22日进场,2006年9月28号放线,由于地质情况,设计试桩螺旋成孔改为冲击成孔的原因,2006年10月26号监理公司下发实际开工令(附件一)。由此造成的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如下:1、工期索赔34天;2、费用索赔计算方式:(1)管理人员工资:4人156.32元/人天34天= 21259.52元。(2)职工工资:3人110.35元/人天34天= 11255.7元。故此我单位提出工期索赔34天,费用索赔32515.22元。二、2007年11月3日8号住宅楼主体结构封顶,同年砌体工程完成一半。为不影响2008年施工,保证在2008年10月交工,我们就2008年施工急需解决的问题分别于2008年1月8号及2008年4月2日递交了报告(附件二、三),但没有明确答复,致使工程停工,2008年5月6日递交了停工报告(附件四)。2008年6月9日下发材料认价单,由于主要材料生产周期长,直接导致5、6、7月工程停工,且由于工程不能连续施工,施工工人被迫退场。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