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1 总则1.1 为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提高我区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水平,巩固我区城乡清洁工程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和广西城乡容貌标准(试行)等标准规范,参考中南地区通用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导则。1.2 本导则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文明施工。1.3 本导则所称施工现场是指直接建造工程项目的地点和为建造提供辅助生产服务的场所,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1.4 本导则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建筑施工活动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持施工现场良好作业环境、改善城乡风貌和环境卫生、维护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并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1.5 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除应执行本导则的规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