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工集团下属机构组织架构及岗位设置规定为使总公司所属各类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岗位的设置更加科学、规范、合理;建设精简高效、责权分明的管理架构和内部管理体制,特制订本暂行规定。一、组织架构(一)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组织架构1、区域公司、专业公司(包括按照区域公司管理的直营分公司)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下设综合办公室、财务部、经营部、合约报价部、工程管理部、审计部等职能部门;2、区域公司、专业公司自有固定职工达到百人以上时,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人力资源部;当自营工程项目营业规模达到五亿元以上时,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物资部;3、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应按照规定设置项目经理部;4、为承接工程项目成立的项目分公司(办事处),由实施项目的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管理;工程项目完成后,项目分公司(办事处)应随即撤销;项目分公司(办事处)之下不设职能部门,其各项业务由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直接管理;项目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由区域公司、专业公司总经理兼任。(二)子公司组织架构1、子公司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下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