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普安中学财产管理制度一、凡学校内除拥有私人产权或所有权的房产和物品外,均属于学校公共财产,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及外来人员均有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和不得损坏的义务,损坏学校公共财产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二、学生寝室、教室的公共财产由当时使用的班级管理,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按恢复价2倍赔偿。经济责任直接追究到相应的班主任和宿管员。三、教职工使用的公共财物,若有损坏按价赔偿;故意破坏,按恢复价2倍赔偿。经济责任直接追究当事人。四、学校物理、化学、生物仪器保管室的财物,落实专人保管,若有损坏按价赔偿。特殊的仪器设备、危险药品有损坏或遗失,按恢复价35倍的赔偿,经济责任直接追究到相关的保管人员;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的,承当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五、学校保管室的公共财物,实物保管员是直接责任人,若有损坏、遗失等情况。按恢复价赔偿,经济责任直接追究到实物保管员。六、学校行政、处室办公室、会议室等的公共财产责任到人,若有损失和破坏,按恢复价赔偿。特殊的专用设备、图书等损坏和遗失按恢复价35倍的赔偿。直接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