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贷款授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信用社)客户风险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和金融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银监会、省联社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款授信为信用社内部授信,授信额度作为信用社内部控制客户贷款的最高限额,由信用社内部掌握使用。信用社对客户提供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最高授信额度。第三条 信用社贷款授信制度,遵循区别对待、动态调整、权限管理的原则。第四条信用社对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在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与信用社有信用业务关系,或申请建立信用关系的非自然人类客户实施贷款授信管理。第五条持续经营未满1年的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企业以及事业法人单位暂不实行授信制度,其贷款需求按联社信贷管理要求审批发放。第二章授信额度核定第六条贷款授信根据客户分类情况区别对待,客户分类标准为:(一)优良客户是指信誉好,具有良好发展前景,还款来源有保障的客户。优良客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主要股东以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