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2005年7月6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和今明两年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点工作。2006年3月6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建设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消费等环节,逐步建立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要节约能源,实现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突出抓好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行业和耗能大户的节能工作。要节约用水,农业基本实现灌溉用水总量零增长,城市强制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要节约土地,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城市大广场建设,到2010年实现所有城市禁用实心粘土砖。要节约材料,鼓励采用小型、轻型和再生材料,提倡简约实用的建筑装修,规范并减少一次性用品生产和使用。要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工业废物利用,加强生活垃圾和污泥资源化利用。要强化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