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准则下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为适应企业改革的需要,鼓励和促进有正常经营需要的企业投资活动的健康发展,规范和加强对企业投资的资产增值转移等应税行为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等文件,对企业重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予以规范,企业重组业务包括整体资产转让、整体资产置换、合并、分立四种典型方式,这四种方式的所得税处理有所不同,本文将结合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整体资产转让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分析。 一、什么是企业整体资产转让 关于企业整体资产转让的定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是这样规范的: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简称转让企业)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全部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向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