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税法下增值税的纳税筹划2009年03月10日17:48 (1) 字号: 来源:企业管理杂志 新税法下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文梁文涛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为进一步完善税制,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并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此暂行条例于2008年11月5日经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1月10日以国务院令第538号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新修订的实施细则也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二是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三是将现行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