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爆发期的建筑业汇算清缴解析(共11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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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政爆发期的建筑业汇算清缴解析四项内容: 1、与建筑业密切相关的财税新政疏理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变动要点及对建筑企业汇算清缴的影响 3、建筑业汇算清缴要点:收入、成本、费用 4、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管要点 1、与建筑业密切相关的财税新政疏理: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范围执行。 “建筑业”其他可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有:清包工、甲供工程、建筑工程老项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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