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施工现场企业形象标识规定1目的 统一公司项目部施工现场企业形象标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标识。3职责3.1 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批准本规定。3.2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企业形象标识的策划,并审核本规定。3.3 总工办负责编绘标识样本。3.4 项目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3.5 当需要对标识进行修改时,由总工办负责提出修改意见并绘制出新标识样本,经总工程师审核后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发布实施。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企业形象标识。4标识规定4.1 统一规定4.1.1 公司形象代表色为绿色,其电脑标准色为:红色0,绿色150,篮色0,色彩80,浓度240,亮度71(Word画图板,下同)。4.1.2 公司司徽在任何情况下均为红色,其电脑标准色为:红色255,绿色0,篮色0,色彩0,浓度240,亮度120。4.2 公司司徽(图示为100100时的尺寸)344323342739100323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