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施工队伍管理办法为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完善审查、监督机制,规范业务流程,促进施工队伍合理、有序竞争,特制订本办法。一、施工队伍资格准入备案有意在我公司承揽工程施工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俱全且年审合格;3、 须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质检员和安全员,以上三人须有供电公司工作经历三年及以上;4、 须有工程所需的各种施工机械和设备,且检测证书、合格证书齐全;5、 从事10kV电气施工三年及以上,且无任何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拖欠工人工资情况,无越级上访事件。6、 有固定办公场所及工器具仓库。施工队伍应将计划在我公司工作的人员信息、健康查体证明、意外伤害保险、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报安质部备案。施工队应有专职安全员,并固定一名施工队长。有资质的队伍(承装(修、试)资格证书或专业安装资质)将在劳务分包、费用拨付时优先考虑。每年12月1日12月20日,各施工队应将符合上述要求的证书复印件、盖有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报送公司安质部审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