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项目质量管理过程控制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细则作为实施方案指引,指导制定检查方案,确保考核公平、公正。第二条 检查小组检查小组组长由集团项目管理中心工程管理经理担任,组员由项目管理中心其他人员组成,必要时从其他城市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抽调。第三条 检查节点1、 经营计划中的25个工程节点,对资料、管理行为和工程实体进行全面检查考核;2、 四项质量控制重点节点,专项检查土方、防水、门窗和外装饰工程质量、管理行为和资料;3、 保证每月每个项目不少于一次检查;扣分项必须有照片作为客观证据,在检查表“备注”栏有相应描述。4、 次月10日前,完成城市公司各在建项目上季度的检查考评统计。第二章 检查内容第四条 工程资料内容包括一类资料和二类资料,资料明细详见一类资料和二类资料目录(详见附表一、二)。每次检查时在检查预备会上明确应该具备的一类资料目录,检查后不再复查;二类资料为检查周期内持续生成的资料。检查结果满分为100分,按照检查资料项目的得分率作为检查得分,检查结束检查人和被检查人签字确认(详见附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