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某某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充分发挥财务公司职能作用,依据中国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营公司、分公司、经费单位、社会团体和改制单位等有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单位,以下统称成员单位。第三条 财务公司行使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职能,包括账户集中、货币资金(含商业汇票)集中、资金结算集中、筹资管理、预算监控、担保管理、保险代理、资金风险管理等:(一)负责成员单位银行账户和财务公司账户管理; (二)负责成员单位无限制用途资金结算和清算,并代管有限制用途资金;(三)负责集团公司对外筹资,协助其他成员单位对外筹资;(四)负责成员单位资金预算执行的控制与监督检查;(五)负责集团公司担保管理;(六)代理成员单位保险业务;(七)办理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八)负责集团资金风险管理;(九)负责集团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