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深圳市罗湖区区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表彰在质量管理、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企业或组织,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或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质量管理模式,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持续改进经营业绩,增强我区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以及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借鉴国内外开展质量奖活动的成功经验,结合罗湖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深圳市罗湖区区长质量奖(以下简称“区长质量奖”)是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主要授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区制造型企业、服务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健康卫生、教育机构。评定范围注重考虑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和辖区产业特点。第三条 区长质量奖的评定工作建立以推广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为基础,以社会公示、专家评议、政府决策为科学决策程序,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