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申请材料报送要求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办安监函20171088号)精神,现制定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申请材料报送要求如下:1、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和自评报告(含支撑性材料和承诺书)。2、申请材料应按照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进行审核报送。3、自评报告应全面、概括地反映标准化自主评定的前期准备、自评过程和结果等内容,用语规范、表述简洁,并单独成册,自评报告中应适当提供建设和自评过程中的影像资料。不同申报单位之间,自评报告不得存在大面积雷同,否则两者均不予通过。4、支撑性材料应按附录B要求提供,排列顺序同清单顺序,单独成册,内容较多的可分多册装订。5、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承诺本单位具备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关于生产安全事故、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事故隐患等申请条件,承诺申请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中所提交的各类材料(文件、资料、证照等)均真实、有效、合法,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6、报送程序:电子版申请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