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水厂化验室管理细则第一条 集团公司水质检测中心负责对集团公司各水厂化验室的水质检测工作进行管理、指导。水质检测实行三级检测体系(水厂班组水厂化验室水质检测中心)。第二条 水质检测中心设中心化验室,依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对各水厂水质管理、水质检测进行业务指导。统一进行质量控制考核。第三条 水厂化验室,负责对本厂原水水质、出厂水水质、净水构筑物出水水质,按公司规定进行日检、周检、月检项目分析,并做好水处理工序各管理点的水质抽查、水源地各单井水质监测与混凝搅拌试验工作;并负责对水厂在线监测仪器的定期校准。各水厂相关班组负责水处理工序水质管理点的浑浊度、余氯、pH、水温、碱度等参数的在线检测,每小时观察记录一次;并做好管理维护工作,每半小时观察记录一次。第四条 集团公司水质检测中心对水厂化验室实行定期检查、考核制度,水厂化验室每月应全面自查一次;对各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水质检测中心、水厂化验室会同水厂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预防措施并验证整改情况和实际效果。第五条 为了确保水质管理高效、有序、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