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煤矿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提高矿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水平,保障信息系统维护质量,避免因设备维护不力造成信息传递不畅、监测监控失效等事故发生,发挥信息系统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第二条 管理规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相关文件,结合矿实际情况制定。第三条 管理规定按照“统一管理、相互协作、区域划分”的原则对信息系统设备及线缆实行分段划片管理。第四条 全矿各科室、区队应遵循管理规定的规定,对各系统进行规划、安装、使用、维护及管理。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五条 为切实加强对矿信息化工作的领导,促进矿信息化工作协调发展,成立石槽村煤矿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矿 长 副组长:主管生产副矿长成 员:其他矿级领导、副总、生产技术科科长、机电动力科科长、经营科科长、供应站站长、调度室主任及各采掘区队负责人。矿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调度室副主任(信息化)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及考核。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