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461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现将修订后的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2014年6月30日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煤矿生产能力管理,规范生产能力核定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证照齐全、有效的正常生产煤矿。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以具有独立完整生产系统的煤矿(井)为对象。一处具有独立完整生产系统,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常生产煤矿(井),对应一个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能力以万t/a(吨/年)为计量单位。第三条 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依法生产;(二)提高安全保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