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控标准一、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二、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强化公司各单位对相关方安全环保管控,确保相关方的活动都遵照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要求,特制定本标准。三、术语和定义(一)相关方:指与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二)环境:公司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三)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四、管理权限及职责(一)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对各单位相关方管控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等。(二)属地化管理/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归口管理相关方的日常管理、检查、考核、相关方隐患整改追踪等。五、相关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标准(一)相关方管理原则公司各单位按照“属地化管理”、“业务归口管理”原则对相关方进行监管。(二)相关方环境管理及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