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电梯作为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垂直运输设备,呈持续快速增加趋势。电梯在提供方便高效的同时,也会出现失控掉层、停机关人等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这些问题不仅造成乘梯人员身心伤害,甚至引发社会矛盾。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电梯专项安全整治活动,检查发现绝大部分电梯运行是安全可靠的,但一些电梯特别是个别居民小区电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究其原因,使用管理不到位、维护保养不规范是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等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电梯法规)的规定,现将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义务通告如下:一、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安全责任义务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是指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实际履行电梯管理权利和义务的单位,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应当履行以下安全责任义务:1、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