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附件: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省、设区市和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第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第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