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汨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柜员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向客户提供更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及先进的电子化技术,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客户和信用社资金安全,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会计出纳基本制度、支付结算办法、储蓄管理条例、人民币帐户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业务系统”)在全辖的实际应用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推行综合柜员制的营业机构,本办法中有关业务操作及内控管理的规定仍然适用实行单项柜员制的机构。第二条、综合柜员制是相对于传统的双人临柜复核制的服务模式而言的,是柜员单人临柜,独立办理对公、储蓄、银行卡及中间业务等面向客户的全部业务的劳动组合方式。第三条、实施综合柜员制应具备以下条件:1、营业机构会计出纳基础工作必须达到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二级水平。2、营业机构会计出纳人员不少于四人,并有较高的综合业务素质,熟练会计、出纳、结算等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