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董监高任职要求1、 中小板董监高任职资格及要求1、公司法第六章第147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以下情况(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以上为公司法要求)(6)在职国家公务员。(公务员法规定)2、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3.1.3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 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