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蓄电池安装工程施工说明及竣工验收规定总 则 本规定适用于电压为24伏及以上,容量为30安时及以上的固定型铅酸蓄电池组和容量为10安时及以上的镉镍碱性蓄电池组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蓄电池组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蓄电池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不得有强烈冲击和振动,不得倒置、重压和日晒雨淋。 设备到达现场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作验收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包装及密封应良好。二、开箱检查清点,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齐全,元件无损坏情况。三、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四、外观检查应符合规范要求。 蓄电池到达现场后,应在产品规定的有效保管期限内进行费装及充电。不立即安装时,其保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酸性和碱性蓄电池不得存放在同室内。二、蓄电池不得倒置,开箱存放时,不得重叠。三、蓄电池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无阳光直射的室内;存放中,严禁短路、受潮,并应定期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