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要点(2009年版)1 总 则1.1 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克服建设工程质量通病,规范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防治要点。1.2防治要点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1.3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建筑工程中易发生的、常见的、影响安全和使用功能及外观质量的缺陷。防治要点所列工程质量通病是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通病进行专项防治的重点,未列入本防治要点的其它质量通病也应在建设过程中进行治理。1.4 在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与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外,还应执行本防治要点。1.5 防治要点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本防治要点的规定。1.6 防治要点高于国家现行规范的项目所增加的工程费用应列入工程造价,并报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备案。1.7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防治要点列入日常监督的重点。2 混凝土结构质量通病2.1钢筋调直后应进行力学性能抽检,调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