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车辆配备使用管理制度(修订版)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私车公用、驾驶员调度及管理、保养、维修及费用报销等管理。第二条 私车公用适用范围一、车辆配备:投资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实行按级别、岗位配专车制度,各岗位均不配备专用公车,提倡私车公用;二、私车公用概念:根据工作及个人的需要自行购买的车辆,在自行使用车辆的同时,兼顾满足于工作之需,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公司予以报销; 三、私车公用管理:由于工作之需,私车须公用时,在不影响自己工作和私人生活及在双方协商并达成共识的前提下,私车须保证工作优先出车,不得无故拒绝出车,否则按200元/次予以处罚;四、私车公用补助范围:1、投资公司总监级及下属子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上的人员的私车在于公用补助的标准之内,其他人员暂不考虑;2、私车车主必须购买相关的车辆保险,并交投资公司人事行政中心查验后方可享受补贴,否则不予补贴。3、享受公司私车补助必须经过本人申请经投资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享有。第三条 指定驾驶人员配备 一、驾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