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操作流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操作,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风险,根据我行相关业务规章制度,结合我行现有人民币贷款业务操作模式,特制定本操作流程。第二条 本操作流程适用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主要包括:打包贷款、进口信用证、保函(即备用信用证)、进口押汇(进口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出口押汇(出口信用证或出口托收项下)、提货担保、福费廷等。第三条 办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客户,原则上应先行取得综合授信额度,并按规定在授信期限和额度内循环使用。第二章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申请和受理第四条 业务申请。贸易融资业务由客户提出书面申请。除需提供符合人民币贷款业务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外汇登记证(如有)、进出口经营权证明材料及能够证明贸易背景的其他资料。第五条 业务受理。贸易融资业务的受理部门为总行国际业务部、异地分行和辖内各支行(营业部),业务受理遵循“谁营销、谁受理、谁调查”的原则。总行国际业务部和异地分行受理业务时,履行支行调查应尽的义务,调查阶段等同于支行的操作权限。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