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银行账户及预留银行印鉴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规范公司银行账户和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银行账户为: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第二章 银行账户开立、变更、使用和撤销第五条 基本存款账户。公司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第六条 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公司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第七条 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