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窜货管理实施细则为维护市场秩序,快速拓展市场,确保市场开拓稳步有序、健康发展,现将市场保护的相关制度制定如下:一、冲窜货实行大区经理与省区经理负责制。谁的货物超出自己的销售区域进行销售就可定性为违反本管理细则。二、窜货的认定:1、恶意窜货:涂、挖小号、批号、监管码等;整件货物抛出代理区域;价格低于公司约定的最低开票价倾销货物。2、流货行为:凡从代理区域内的经营单位将货物流出代理区域,且价格高于公司约定的最低开票价的行为。3、以上1和2所指情形均视为窜货行为,即不在自己所代理的区域内销售的行为,处理根据情形区别对待。4、对于跨省区的全国性连锁药店(KA级客户),跨省区配货销售价格统一的,在公司备案并同意的,不视为窜货行为。KA级客户跨省区配货销售事宜具体由公司处理解决,大区经理与省区经理不得私自处理。三、窜货的受理程序:1、发现窜货时,被窜货方在征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之下,可以购买一盒样品作为窜货凭证(附正式发票)。未经公司同意,擅自购买窜货产品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