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集团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办法(暂 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形成企业员工能进能出的劳动用工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辽宁省劳动合同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第三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集团公司实行“员工制”。打破公司内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之间的身份界限,统称谓“公司员工”。打破“干部”和“工人”的身份界限,变过去的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取消过去职工就业终身制,实行竞争上岗,聘用上岗,员工能进能出,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能上能下的劳动用工机制,员工与企业由行政隶属关系转为合同契约关系。集团公司在册的全民所有制固定职工和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及新增加人员均实行劳动合同制。第四条 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员工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不愿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允许在3个月内与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