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肇庆市生活饮用水日常卫生管理要求和工作指引一、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二、日常管理基本要求1、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净水过程卫生操作规程,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岗位制度、采购索证和水质消毒检测等,规程包括净水安全规程、混凝剂投加操作规程、反应池操作规程、滤池操作规程和水质消毒检测等。2、根据水质处理要求,必须配备相应的水质净化消毒检验设施,如混凝沉淀过滤消毒检验等常规处理工艺、微滤活性炭吸附超滤或反渗透消毒等深度处理工艺、微滤活性炭吸附烧开凉栋等直饮水供水等。3、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和戊型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4、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规程、人员管理组织架构、“两证”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