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政府非税收入票据领购、使用核销的办 事 程 序 非税收入票据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政府委托的执收单位(以下统称“单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向管理或服务对象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具体包括:行政性收费票据、事业性收费票据、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罚没款票据、暂扣款物收据等。非税收入票据是财务收支的一种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一、非税收入票据种类、适用范围种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罚没款、暂扣物票据;专项收费收据等。适用范围: 非税收入票据适用于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种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罚没收入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各种事业性收费;经县市以上财政部门批准可以使用非税收入票据的其他资金。对使用非法票据的,缴款义务人有权拒绝缴款,单位财务部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财政、发改、监察、审计等部门申诉或举报。二、非税收入票据领购依据(一)执收单位凭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