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项目部印章管理规定为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刻制、保管、使用、收回的规范管理,预防因项目部印章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经济纠纷,特制订本办法。一、 项目部印章的制发和启用1、项目部印章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办公室承办并备案后,统一刻制和颁发。2、 项目部印章申领和使用,应由公司派驻该工程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公司批准后办公室领取。颁领双方要当面校验印章,并在项目部印章管理与使用承诺书(见附件)签字后正式启用。办公室留存承诺书并办理管理台账。3、 每项目部只能用壹枚,不得擅自刻制和启用其他类型项目部印章。4、 待该项目完工后,领取人须交回公司,由办公室负责保管。二、 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1、 公司制发的项目部印章系非经济类用章。2、 仅供本项目部与业主、监理单位、施工配合单位联系工作、业务函件、技术方案、管理规划、各类施工计划、项目部管理交底和施工技术、施工资料之用。3、 严禁用于签订任何经济契约、买卖、采购、租赁、用工、合同,严禁出具任何欠条和担保,严禁开具工程量结算凭证等。如出现均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