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黑政发200770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黑龙江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07年9月5日黑龙江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精神,确保实现全省“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十一五”节能减排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省万元生产总值(GDP)能耗由2005年的1.46吨标准煤下降到1.。17吨标准煤,降低20%;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34吨标准煤下降到1.76吨标准煤,降低2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由50.8万吨减少到49.8万吨,降低2%;化学需氧量(COD)由50.4万吨减少到45.2万吨,降低10.3%;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其中哈尔滨市城市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