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电动单梁起重机技术协议甲方:青岛中策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乙方:青岛龙起机械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六月甲、乙双方就5T电动单梁行车采购一事,经双方协商,签定本技术协议。本技术协议作为合同的技术条件与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1.1总则 1.1.1本技术要求适用于青岛中策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采购的起重设备用于热电公司车间内,它包括本体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1.2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1.1.3如果乙方没有以书面对本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甲方可以认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本技术要求。1.1.4在签定合同之后,甲方有权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1.1.5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乙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1.6本技术要求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和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