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份涉外技术服务协议引发的争议涉外税务是当前税收征管中比较薄弱的环节,相对于境外跨国公司丰富的处理国际税务的经验,无论是中国的企业还是中国税务机关,总体上显得经验不足;同时税法对于此类业务定性性质的规定偏多,定量性质的规定偏少,也增大了征纳双方的争论空间。笔者结合一份涉外技术服务协议引发的涉税纠纷,希望通过这个案例折射出的内容来引发更多人的思考。 一、案例介绍 甲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一个五星级酒店(综合项目中含一个五星级酒店),同时引进国际知名品牌的酒店管理公司乙公司(为香港公司)进行管理。出于乙公司品牌管理的需要,甲公司必须按乙公司要求的一定标准进行酒店建造和管理。甲公司和乙公司签定技术服务协议,约定乙公司对甲公司酒店从技术规格及设计、建造到装备、布置、装潢进行辅导和提供技术服务,以保证甲公司的酒店符合乙公司的标准要求,并和乙公司旗下全球各地同品牌酒店所采用的标准相同。技术服务费合同金额100万美元,合同款自2005年1月1日起在两年内平均分四次支付,每次25万美元,境外技术人员可按合同在限额内实报实销差旅费8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