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系统各事业单位于2009年分别进行了岗位设置,并制定了相应的竞岗办法。从岗位设置两年多以来各单位执行竞岗办法的情况看,主要存在岗位任职条件粗放,无量化评分细则,竞岗程序简单等问题,出现了操作性不强、甚至无法操作的情形。为确保各单位空缺岗位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择优聘用工作人员,现就完善事业单位竞岗办法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遵照执行。一、 制定量化考核评分细则,确保岗位竞聘的可操作性。根据*系统的实际情况,在满足基本任职条件的前提下,从应聘者聘任职情况、工龄、学历、年度考核结果、受表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不设最高分)。为便于操作,区*局制定了较详细的评分办法如下,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或调整评分细则。(1)聘任现职年限:按取得最高职务的聘任时间开始计算,以任职文件为准,每聘1年计2分。不足周年的时间按实际月数折算,保留两位小数。(2)工龄:按工作年限计算办法计分,每工作1年计1分(以2006年工改查档为准)。(3)学历:按最高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