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人防工程安全使用管理责任书人防工程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公共基础设施,承担“战时防空、急时应急、平时服务”的社会职能,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收益”的原则,为进一步落实人防工程安全使用工作责任,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人防工程安全使用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责任书。一、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责任人防工程安全工作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按照市政府“区镇属地管理、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职能部门业务指导”的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坚持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民防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1、人防工程使用管理职责。建设(使用)单位对人防工程的安全使用负全面责任,行政主要负责人是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设(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对人防工程的使用行为负责。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在办理承接查验时,应签订安全使用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使用的权利和义务,并做好相互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或损害约定权利的,应及时制止和纠正,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