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修正前后对照修正前(红体字部分为删去内容) 修正后(红体字部分为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