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一事一议资金”会计账户只核算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其核算范围只限于村民通过的“一事一议”专项筹资筹劳资金,用于“一事一议”建设工程而筹集的其他资金不在本账户核算范围之内。但在实际工作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的各项集体公益事业,其筹集的资金来源于很多方面,其中包括村民上交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有关部门专项投入、上级财政奖补资金、村集体积累直接投入等。为了规范管理,特举办这期业务培训班,对其账务处理进行规范。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使用范围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原则上用于本村范围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及抗灾、救灾等农民受益的生产公益事业,不得平调。对跨村的大型集体公益事业,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可以跨村使用。二、财政奖补资金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上,必须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必须坚持实行资金预拨和清算制。为了支持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财政局根据工作开展和项目进展情况,可预拨部分奖补资金,实行建设和奖补并